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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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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皆在一旁候着!

突然裴旻动了,他出手如出剑,闪电一般握着毛笔,沾了墨汁,在宣纸上写下了《胡无人》的第一段。

他下笔如神助,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,竟然至上而下,由左至右,一气呵成。

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,笔画方润整齐,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,整然有序,气度恢弘。

到了第二段,裴旻速度开始减缓,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,一字一字,徐徐写之。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,其外柔内刚,沉厚安详,笔势恍如飞鸿戏海,极生动之致,将战场的杀机四伏,凶险莫测体现无疑。

待写最后一段“敌可摧,旄头灭,履胡之肠涉胡血。悬胡青天上,埋胡紫塞傍。胡无人,汉道昌”的时候,裴旻用笔更是细腻,一笔一画徐徐写之。

“这是……”

李白瞪直了眼睛。

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。

两人互望一眼,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。

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,写大字难于精细,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。

而《胡无人》属于中字,不似文章那么密集,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,要兼顾两者之长。

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,沟壑出了圆润、娟秀、挺拔、整齐,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,雄壮、厚重,运笔时用藏锋,收笔时用回锋,写出了暗藏的杀机。

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、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,撇笔用尖锋,收笔用回锋:捺笔瘦而收笔肥,点欲尖而圆,挑欲尖而锐,弯欲内方而外圆。

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,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,反而将大字、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。

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,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。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《兰亭集序》那二十一个之一样,二十一个之,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,可谓极高境界。

短短一首诗,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,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。

在看整篇字,笔笔不同,而又协调一致,一竖字写出来,错落有致,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,行气自然贯串,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,神采飞扬。

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,看着自己的杰作。

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《秦王颂》的感觉,这篇《胡无人》是他凭生力作,超凡的水平发挥,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。

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,这字不是他写的,而是神仙上了身。

“太完美,太妙了!”

李白甚至不如何来形容裴旻这片力作,最终感慨道:“唯有国公字,方衬这首诗。”

王之涣动容道:“国公楷书居然功底至此,足可以欧阳虞褚相媲美也!”他说的是唐初三大家欧阳询、虞世南、褚遂良。

如视珍宝的看着自己的杰作,裴旻笑道:“除非某书法有脱胎换骨之精进,不然此生再难出如此佳作。”

不等墨迹完全干透,李白抢先一步将字帖抢在手上道:“谢国公赠字!”

裴旻笑道:“又不跟你抢,待我拓写一份,这原稿送你便是了。”

李白这才小心翼翼的重新摊放案几之上。

王之涣也道:“既要拓写,也赠予属下一份吧。国公此书,必将名垂青史无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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