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口站着一个女人,一个漂亮女人。
她的头发黑亮亮的,扎成两把小辫子垂在胸前,每当她走路的时候,小辫子就会随着她的呼吸而上下起伏,她的脸蛋不算特别白可却光滑洁净,眉毛分得有些宽,可看上去特别顺眼,一双眼睛大而有神。
她是小虎子的娘林淑英。
唐美红之所以认识她,是因为她被小虎子拉着来过几次:“娘,你来看看嘛,小红是不是长得很好看?”
小萝卜头就知道好看不好看了?唐美红躺在那里,心中有几分得意,穿到一个高颜值宝宝身上,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,看起来美貌是通用的大杀器,不管对大人还是对孩子,只要一个人貌美如花,自然会能多受些照顾。
林淑英快步朝床边走了过来,看了看几个怒目而视的孩子,哈哈一笑:“哟,这是怎么啦,要打架么?”
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,就像有人拿了一根狗尾巴草在轻轻擦着手腕一样,挠得人心里头痒痒的。唐美红躺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淑英,越看她越觉得美,小虎子长得像她,一双眼睛圆溜溜的,清澈明亮。
看到林淑英进来,唐建军的气焰瞬间就没了,已经扑到床上的身子顺着床板往下头溜。
小虎子他娘可厉害着哩,她敢和自家奶奶对着骂!虽然她不骂脏话,可每次吵架她都能让奶奶说不出话来!她不怕奶奶,一点也不怕!
唐建军偷偷的朝床尾挪了挪,眼睛骨碌碌的转。
“小虎子,你怎么爬人家床上去了?快下来!”着小虎子靠在床上,林淑英皱了皱眉毛声音里有几分不悦:“是不是你把小红给踩着了,她才哭的?”
“娘,我没有!”小虎子嚷嚷了起来:“我在保护小红!”
林淑英一低头,看到了眼睛圆溜溜的唐美红。
“哟,小红醒了?怎么不哭了?”她弯下腰把唐美红抱了起来,一股怪好闻的香味冲进了唐美红的鼻子。
她身子很柔软,唐美红挨着林淑英不住的蹭,一双小手在她面前晃啊晃的,嘴角上扬发出了叽叽咕咕的笑声。
“娘,小红笑了!多好看!”小虎子爬到了林淑英身边,一只手拽住她的胳膊,一边低头认真看着唐美红,圆圆的脸蛋上出现了两个酒窝。
“你们到底在这里做什么呢?”林淑英轻轻拍了拍唐美红的背:“看你们这么闹腾,把小红都吵哭了。”
唐建军冲过来告状:“林阿姨,小虎子把你们家的麦乳精给她喝!”
他恶狠狠的盯住了唐美丽,他没得喝,唐美丽也不能喝!
林淑英看了看小虎子手里拿着的那个碗,和蔼的笑了笑:“没事,不就是一点麦乳精嘛,小虎子爱给谁喝就给谁喝。”
瞬间,唐美红对林淑英无比崇拜,这轻描淡写的口气,完全是炫富达到了顶尖水平的高手!爱给谁喝就给谁喝,言下之意就是我们家很富,这一点麦乳精算不了什么!
到后来,唐美红知道了林淑英的出身,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会这样淡定的炫富。
林淑英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,两人都在大学任教,五qi年fan右运动开展,林淑英的父母被无辜卷入,下放到旺兴村进行劳动gai造,林淑英的父亲在三年大ji荒里不幸过世,熬到六san年,她的母亲终于摘掉了you派的帽子,恢复工作,被允许带他们兄妹三人回城,然而这时候林淑英却回不去了。
她喜欢上了小虎子的父亲邱兴国。
这邱兴国按着现在的话来说是个官二代,虽然他爹邱福林的官职很小,只是生产队的队长,可这职务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重要,要不是邱福林的接济,林淑英一家日子会过得格外艰难。
邱福林自己没念过什么书,可是却对读书人极为敬重,他尊重林淑英父母,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的喊先生,林家要是不够粮食吃了,他就打发邱兴国与邱安国两兄弟夜里偷偷的送些粮食过去。
林淑英就是在接送粮食的时候与邱兴国对上眼的。
“兴国是个好孩子,你要和他结婚我也不反对,只不过你一个人留在旺兴村,我实在不放心。”临走之前,林淑英的母亲董熹瑜皱着眉头,忧心忡忡。
准女婿人不错,可一想到要与女儿分离,她就心如刀割,她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孩子扔在这贫瘠的山村受苦!
可林淑英执意要留下来:“妈,以后我有时间就回家去看您。”
见到女儿说得坚定,董熹瑜只能叹着气回了城,但她从来未曾忘记过留在农村的女儿,时不时就会寄一些稀罕东西过来:时新的布料,小白鞋,麦乳精。
“兴国真是找了个好媳妇。”
“可不是哩,他岳丈娘、大舅子、大姨姐,三个人都惦记着给他媳妇寄东西!”
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,能填饱肚子已属不易,能时不时的吃到城里捎来的好东西,那可是旧社会地主老财才有的好日子——而且,一般的地主还没有这生活水平,必须是家有良田百亩以上的大地主才有这个资本。
议论的人眼里都有羡慕的光,这邱兴国也不晓得前世做了多少善事,这辈子才能娶到这样旺家的媳妇!